
根据《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和《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的要求,梅赛德斯-奔驰(中国)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和北京奔驰汽车有限公司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备案了召回计划,自即日起召回以下车辆:
召回范围:
- 部分生产日期在 2020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1 月 30 日之间的梅赛德斯-奔驰 A 级、B 级、CLA 级、GLA 级、GLB 级、E 级、S 级、C 级、GLC 级、GLE 级和 GLS 级等车型
召回原因:
下车警告系统软件编码错误:
- 本次召回范围内部分车辆由于下车警告系统软件没有进行正确编码,使得系统无法激活。打开车门时如果其它道路使用者靠近车辆,系统无法向车辆乘员发出警告,可能对靠近车辆的其它道路使用者或车辆乘员造成危险,存在安全隐患。
12V蓄电池接地电缆连接松动:
- 本次召回范围内部分车辆后备箱中侧壁的阻尼垫可能夹在12V蓄电池接地电缆接线片和侧壁之间,车辆长时间使用后接地连接可能松动,导致该连接处的电阻增加。可能造成车辆车身电子稳定系统(ESP)停用,增加车辆发生碰撞的风险,存在安全隐患。
召回措施:
下车警告系统软件编码错误:
- 梅赛德斯-奔驰(中国)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和北京奔驰汽车有限公司将通过梅赛德斯-奔驰授权经销商,对召回范围内车辆免费更新车辆下车警告系统中雷达软件的编码参数,以消除安全隐患。

12V蓄电池接地电缆连接松动:
用户联系方式:

梅赛德斯-奔驰(中国)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和北京奔驰汽车有限公司将通过挂号信等方式,通知有关用户召回事宜。用户可以通过座机或手机拨打服务热线:400-818-1188咨询(服务时间为周一至周日,全天24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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